宋昌斌 说公论私之四:“公地悲剧”说明了什么
发布时间:2025-01-25 作者: 展厅展示这是美国学者哈定描述的一种公共资源过度使用现象: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内,划出一块作为公共牧场,无偿向牧民开放。结果牧民们放养的牛羊大量增加,导致公共牧场因“超载”而成为不毛之地,牧民的牛羊也全部饿死。
与此相似,中国的社会学家费孝通,当年在他的《差序格局》一文中举例说:“苏州人家后门常通一条河,听来是最美丽也没有了,文人笔墨里是中国的威尼斯,可是我想天下没有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。”
实际上,“公地悲剧”不仅发生在土地与河流中,几乎所有公共资源,都一定会出现类似现象。
西方经济学和社会学中,还有个“搭便车”理论。简单说,就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。中国古代“滥竽充数”的故事,与此类似。在真实的生活中,此类现象很多。比如冬季供暖,原来是整个小区或整个楼栋,不加区别,普遍供暖。于是有的人就不交取暖费,因为只要供热公司点火供暖,就落不下我。
这也说明,解决“公地悲剧”的问题,不只是个改变所有制问题。哈定当年提出解决的方案中,就既有私有化,也有污染者付费、科学管制与规范等具体措施。
“公地悲剧”的产生,表明人类天性中具有自利倾向。对于公共资源,大多数人会有多占多得的行为。对于集体劳动,大多数人不会竭尽其能,而是尽量不出力或少出力,当付出与所得没有必然和合理的联系时,尤其如此。
人们肯定记得,新中国成立前后,在短暂的分田到户后,实行了史无前例的土地集体化运动。当时在集体土地干活时,人们大都出工不出力,产量不高;相反,在自留地干活时,尽心尽力,产量比生产队高出许多。
在陕北,还有一句话来形容这种现象:“公共的老人,有人吃糕没人嚎。”意思是没人真的关心生产队的事,好比埋别人家的老人,吃糕可以,但很难伤心得哭出声来。
所谓大包干,以及后来别的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,其根本原则,就是保留土地集体所有或公有的外壳,尽量分解所有权的详细的细节内容,让农民实际上拥有最大的经营、收益和处分权。
当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,冒险私下签订土地包干协议书,就是在争取自主经营和受益的权利,也是在争取活命的权利。
据媒体披露,与小岗村不远的前王生产队,当年10户人家中,4户没有门,3户没水缸,5户没有桌子。队长史成德是个复员军人,一家10口人只有一床被子,7个饭碗,筷子全是树条或秸秆做的。
不止安徽凤阳,全国许多地方,有些比这好一些,有些与这差不多,还有不如这的。
正是因为“大包干”,加之后来的农业科学技术进步,以及其他一些辅助政策和具体措施,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。
有人感叹,“全党动员,全民动手,各行各业,大办农业”,但几十年下来,硬是没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。一个“大包干”政策,就使难题迎刃而解。
上世纪50年代末,由于等因素,造成了空前的经济困难。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领导人,做出重大调整,即实行“三自一包”和“四大自由”。“三自”即自留地、自由市场、自负盈亏,“一包”即包产到户。“四大自由”即土地租佃自由和买卖自由,借贷自由,贸易自由。
可惜之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,使国家经济再度陷入困境,到改革开放时,不得不重新实行“大包干”的做法。
而且,承包期限一再延长。从起初的1年,到5年,再到10年,最后延长到30年。这种走一步、看一步的做法,其实就是将土地的完整所有权,逐步归还农民。让农民有恒产,有恒心,有发家致富的积极性和自主性,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土地依法自由流转,促进农业的规模化和市场化,促进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,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,而不单单是个“农民工”——在城乡之间流动的两栖人。
当然,有少数农村,目前仍实行集体经营,据说有的搞得还不错。但从总体上看,属于特例,不可能再大面积推广,恐怕也难以持久。
有人担忧,因为实行了大包干,土地不能规模经营,影响了农业机械化进程,而且原来的一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,长期失修,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。
其实,你只要到那些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去看看,就会释然。土地的规模经营,农业的机械化,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,与土地公有还是私有,没有直接关系。
日本列岛土壤贫乏,平原面积狭小,耕地十分有限,人口密度远高于中国。农户土地是私有的,按说搞规模经营有困难。但经过一系列土地制度改革,加之城市化水平提升,土地集中经营的市场化进程比较平稳。现在日本农户的生产规模都较大,一般农户2~3个劳动力,拥有土地50~70亩,个别农户达到200多亩,一个农户就是一个小型农业企业。
日本农民还有自己的组织——农协。这有点像我国农村改革初期提出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。日本的农协是非政府组织,不仅负责组织农业生产,购买生产、生活资料,出售农产品等经济活动,同时代表农民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,保护农民利益。农协周到的服务,为农民解除了大量后顾之忧。农户收入水平超过城市家庭,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城市相差无几。可以说,经过半个多世纪努力,日本已实现农业现代化。日本农民是“生活在农村的市民”,甚至比城市居民过得还幸福。
放眼全球,真正的完成农业现代化的国家,几乎都是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形成的。而实行土地公有的苏联时期的集体农庄,没有能存在下去。朝鲜是一直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和经营的国家,但农民经常吃不饱饭,也是事实。
有人问:“如何赶跑克里姆林宫里的老鼠?”回答是:“在里面放个标牌,写上‘集体农场’四字,不多久大半老鼠会饿死,剩下的都逃之夭夭了。”
当年城市大量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,都会存在“大锅饭”养懒汉的问题,“大家拿”现象严重,效益低下,资不抵债,职工工资水平很低,有的还长期拖欠,生活甚至不如当时的农民。权威统计资料显示,从1957年到1976年,全国职工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,几乎没涨过工资。1957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624元,1976年下降到575元。
至于城市居民住房,也相当困难。以上海为例,改革开放初期,上海180万住户中,住房困难户占了一半左右;其中两代三代同室和两户同居一室的,约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一;人均居住2平米以下的26万多户。住房大多没有客厅,进门就是卧室,厨房和卫生间很多是几家合用。
笔者当年在上海读书时,曾到同学家去过。一家六七口人住在大约10平米左右的屋子里,好在楼上有个亭子间,两三平米吧,可以住一两个人。上海人聪明勤俭,房子虽小,但布置得非常合理,尤其是对空间的利用无以复加。
为了改变这样的情况,国家先让农村的“包”字进城。后来又实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,其中力度最大的是“砸三铁”,即所谓“铁交椅、铁饭碗、铁工资”。还有“抓大放小”和“靓女先嫁”,其实质,就是大幅度收缩国有战线,能出让的就尽量出让,成为私营或股分制企业。大批富裕人员,因此转业或,被迫下岗。
这一改革进程到今天都没有完结,一些后遗症逐渐显现。比如,许多国企转让过程中,出现了后来称之为“国有资产流失”等现象,有人称之为“化公为私”,产生了不少“一夜暴富”的亿万富翁,而工人的基本权利和生活水平,没有正真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和改善。究其原因,最主要的恐怕还是权力介入,官商一体,导致国家财富流入权贵腰包。
尽管经济学家和法律学家对此仍有不同解释和看法,但毋庸置疑的是,当初那种“一大二公”的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,在多数地方和领域,实际上已经走不下去了。
过来之人不应忘记,当年之所以提出“抓大放小”和“靓女先嫁”,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效率太低,甚至资不抵债,而且许多企业还在办“社会”,负担太重。这种“大而全”或“小而全”的国有企业,无论企业自身还是国家财力,都实在承受不了。
当时的情况是,太差的国有企业,没人愿意要。为避免好一点的企业,也即所谓的“靓女”也变成“丑女”,嫁不出去,就趁她还有几分颜色时,赶紧卖出去算了。
用经济学家的话说,私有制下,是花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事,自然要精打细算,注重效益。公有制下,是花别人的钱给别人或自己办事,很少有人会心疼,贪污和浪费在所难免。一旦遇上一个自私而又强悍的地方领导,当地国有企业就会变成自己的小金库和取款机,想怎么花就怎么花,无人敢过问。
因为在理论层面,国有是否公有,公有是否共有,好像始终没说清楚;实践层面,无论是小集体、大集体、地方国有、全民所有等等,如何让利益主体或个人,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人,也始终没找到合适的实现方式和途经。
虽然有过多种体制试验,但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主体缺位问题。这就必然导致“花别人的钱为自己或别人办事”的情况,无法杜绝。
现在回想起来,这种改变“公地悲剧”的过程,既是一个艰辛痛苦的过程,也是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。
引发这场争论的,主要是安徽的“傻子瓜子”年广久和广东“鱼塘风波”中的陈志雄。俩人都是农村的经营能手,在生产规模扩大后,雇用了不少人手。
一些理论家搬出《资本论》,说马克思明确划分了“小业主”与“资本家”的界线人以下,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与生产的全部过程,赚了钱只是维持自己生活,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,是小业主。而超过8人,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,就是资本家了。
这个“七上八下”理论,成为当时的一条铁律。许多地方规定家庭专业户和个体经营户,雇工不能超过8个,尤其是党员干部不能超过8个雇工。
后来出来说话了:“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,相当震动呀,大家担心得不得了。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。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?如果你一动,群众就说政策变了,人心就不安了。你解决了一个‘傻子瓜子’,会牵动人心不安,没有益处。让‘傻子瓜子’经营一段,怕什么?伤害了社会主义吗?”(《文选》第三卷)
但从当年的社队企业、乡镇企业,到私有企业、股份制企业,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等,陆续出现,中国的经济面貌日新月异,是有目共睹的。
这篇文章热烈赞美“十八勇士”一举解决了中国几千年来没能解决的农民吃饱饭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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